和盛新城乡产业快报【67期】: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2-10-26 发布者:
政策动态
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公布
10月14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的通知》,河南省兰考县、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等100个单位入选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
通知指出,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是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的部署,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局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示范创建工作。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推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局要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示范县创建单位党委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细化创建方案,实化创建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地见效。二要聚焦重点领域带动。坚持为农民而兴,把握好时度效,着力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寻求突破,形成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的格局,各有侧重地探索不同类型地区乡村振兴路径模式。三要集聚资源要素促动。强化政策创设、制度创新,构建多元投入、高效利用的要素保障机制,深化农村改革,引导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向示范县创建单位集聚。四要动员社会力量联动。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机制,引导农民全程融入示范创建。引导工商企业、科研院所、社团组织等与示范县创建单位建立紧密联系,加强项目和技术合作,共同推进示范创建。
2022年100个乡村振兴示范县名单如下:
北京市大兴区
天津市西青区
上海市金山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唐山市丰南区 阜平县 魏县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 曲沃县 临猗县
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 科尔沁左翼中旗 察哈尔右翼前旗
辽宁省:新民市 兴城市 凌源市 大连市普兰店区
吉林省:东辽县 双辽市 辉南县
黑龙江省:甘南县 宝清县 铁力市 兰西县 延寿县
江苏省:昆山市 徐州市铜山区 宜兴市 盐城市盐都区
浙江省:德清县 绍兴市柯桥区 杭州市余杭区 宁波市象山县
安徽省:金寨县 黟县 芜湖市繁昌区 岳西县
福建省: 古田县 浦城县 上杭县
江西省:井冈山市 宁都县 武宁县 横峰县
山东省:曲阜市 兰陵县 龙口市 青州市 禹城市 青岛市莱西市
河南省:舞钢市 清丰县 兰考县 光山县 长垣市
湖北省:丹江口市 枣阳市 公安县 老河口市
湖南省:汨罗市 娄底市娄星区 浏阳市 益阳市赫山区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高州市 南雄市 陆丰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 贺州市平桂区 柳州市鱼峰区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
重庆市:渝北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潼南区 梁平区
四川省:崇州市 眉山市东坡区 资中县 峨眉山市 蓬溪县 达州市通川区
贵州省:湄潭县 雷山县
云南省:腾冲市 建水县 姚安县
陕西省:平利县 合阳县 陇县 洛川县
甘肃省:会宁县 民勤县 临泽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 青铜峡市
西藏自治区琼结县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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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16条措施强化要素保障助力稳增长
近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措施聚焦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征收、供应、不动产登记等项目用地保障全链条,对部省要素保障支持政策进行了强调、细化、拓展和补充,千方百计保需求、提效能、助发展。
本文摘取其中三个要点为大家分享:
积极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积极支持使用增减挂钩预留指标、节余指标保障乡村产业项目,在不占用法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建设区域的前提下,符合最新上报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乡村产业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可采用“选址论证+政府承诺”方式作为项目审批的规划依据,选址论证报告应通过区(市)县规委会审议,并由区(市)县政府承诺将用地布局和规模统筹纳入在编的镇、村级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
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先行用地。对国务院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项目中已签订银行投资意向书或投资合同、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交通、能源、水利类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先行用地有关事宜按《自然资源部关于用地要素保障接续政策》(自然资发〔2022〕160号)执行。对已投放资金、用地审批权限在省政府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项目,按省政府“决战四季度大干一百天”攻坚行动支持政策执行,其中需报省政府审批的,报请市政府就用地手续办理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承诺后先行使用土地;受省政府委托行使土地审批权的,由区(市)县向市政府书面承诺后先行使用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申请应自市、区(市)县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正式提出并上报审批。
提高项目用地报批效率。建设用地报批市级审查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区(市)县补正次数压缩至2次以内,单次补正时长压缩至5日以内。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指标不足的,在市级技术审查阶段允许区(市)县“挂账”,其中需报省政府审批的须在报省级技术审查前落实,受省政府委托行使土地审批权的须在市级行政审查前落实。征地前置未完成的,允许容缺上报市级受理,容缺后各区(市)县须于10个工作日内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