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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盛城乡书院讲坛第十二期】党国英:关于乡村振兴的若干重大导向性问题(一)

发布时间:2019-03-12    发布者:

2019年2月23日,第十二期【和盛城乡书院】论坛邀请到了中国社科院农村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教授作为主讲嘉宾。
以下全文为讲坛的第一部分内容

 

 

 摘要:

 
 
 

 

讲座基于对世界农业、农村发展的思考和对中国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的考察,分析了构建农民分享农村产业链价值的机制和城乡可持续发展机制、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多功能农业的相关问题,并指明了政策导向。

 

农民增收对现代农业产业链的依赖、专业农户对高效公共服务系统的依赖、遏制中国农业“园艺化”趋势对城乡人口布局和农业结构调整的依赖,都需要在建立适合中国特点的城乡区划制度的前提下,正确把握乡村振兴的政策导向,使乡村振兴成为国家全面振兴的有机组成部分。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对中国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大长远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确定以后,如何真正落实好相关政策,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

 

我认为,城乡关系的演化及乡村发展有其规律,认清规律,因势利导地推进乡村振兴,才能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少出偏差,避免发生基本导向性问题。我基于对世界农业、农村发展的思考以及对近期各地出台的乡村振兴具体政策的考察,提出并讨论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与社会、经济、政治的效率、平等、可持续发展有关的重大导向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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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农业规模经营“天花板"
与农民增收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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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发达国家农业专业化水平很高,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很大,但家庭农场的兼业收入仍然十分重要。以美国为例,在农场主的平均收入中,地头农业生产(on-farm)的收人占总收人的比重从1960年的50%左右下降到目前的15%左右。

 

 

这意味着,美国农场主的收入大部分来自地头生产以外的其他领域(off-farm) 。欧洲与日本的农场主收人构成大体也是如此。这种情况实际上反映了现代农业经济的如下特点。

 

第一,农场主家庭的经营规模虽然越来越大,但规模变化与农场主的收入变化并没有形成水涨船高的关系。从理论上来说,在充分竞争条件下,同一水平的劳动者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在足够长的时间里,每一个工作日的收入会趋于一致。

 

同时,劳动生产率提高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价格)成反比的规律也在起作用,农场规模越大,资本、技术、装备水平越高,单位产出的成本越低,农场主越能接受较低的竞争价格。发达国家资本价格(利率)也有一个缓慢下降的过程,并成为拉动产品成本下降的因素。总之,竞争产生的群体游戏,使农场规模有一个加速成长的过程,但它并没有成为农场主增收的主要因素。

 

第二,农场经营规模也有一个“天花板”,只是刚性不强而已。数据表明,美国大农场经营规模的增长率在2012年之后明显下降。农业的季节性和农业设备的边际效率下降规律决定了家庭农场规模过大会出现“规模不经济”,同时,农业生产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监督成本较高,相当多的农业生产项目不适合雇工经营,农场主增收遇到“天花板”。

 

第三,政府补贴对农民收入的构成有一定影响,但对提高经济效率没有明显促进作用。我注意到,发达国家的恩格尔系数与政府对农民的财政支持力度(按农民收入占比计算)大体成反比。 2017年美国联邦政府的食品与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约为3%,其中,约75%用于居民的食品补贴,投人农业生产的资金每亩地约为80元人民币,能直接影响农民收人的比例约为20%。

 

日本财政支出中,农业占比较大,每亩地的分摊额远超中国,但近年来日本的恩格尔系数不降反升,达到 26%左右,是美国的2倍。总之,政府大量的支农支出不利于农业经济发展,长远看不利于农民增收。

 

第四,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越来越集中于直接农业生产以外的农村产业链的价值创造和分配。按以上分析,如果地头农业生产特别是种植业生产,不容易使农业收人成为农场主的主要收人,使其总收入达到全社会平均水平,且政府补贴不足以弥补差额,那么,农场主就不得不在非农产业兼业来提高收入。

 

从价值增值看,食品产业链大于农业产业链,农业产业链大于农村产业链。美国农村产业链的价值大约是地头农业的10倍以上,在规模总收入中的占比接近美国的恩格尔系数以及美国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的占比。美国和欧盟国家的农村都居住着大量非农业人口,农户兼业不必背井离乡去远处城市打工,农村产业链的价值延伸空间可以使农户通过就近兼业得到超过地头农业的收入。

 

 

在发达国家,控制农村产业链的重要主体是规模巨大、既能在国内农产品市场上执牛耳也能在国际市场上纵横捭阖的农户合作社,合作社经营已经是农户收入增长的主要渠道。

 

 

目前世界排名前10位的国际乳业巨头中,有7个与合作社有密切联系或者原本就是农户合作社。有的合作社跨国吸收会员成为国际性合作社,通过资本结构和分配关系的改革,经营效率与一般跨国公司并无二致,可以说,大型合作社在世界市场上就是跨国公司。

 

发达国家的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应当引起我们对中国现代农业发展导向的思考。依靠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中国农户能否解决收入难题?如果中国实行以家庭农场为农业经营主体的制度,农户不兼业就可以消除城乡收入差距吗?

 

答案是否定的,但不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维持小农经营格局,更难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未来中国大量的职业农民也需要兼业,但不是“候鸟式”的兼业,应该是高度依从农村产业链的就近兼业。

 

目前,中国尚未形成适应这一要求的导向性政策思路。中国现有200多万个农民合作社,平均每个行政村几个,但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凤毛麟角,虽然名称叫合作社,因其规模过小,无法在农村产业链中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农村产业链中真正活跃的是农业龙头企业,实际国有的国家供销合作总社、国家烟草局,私营的温氏集团、伊利集团、双汇集团,都是活跃在农村产业链上的企业,它们固然对推动中国农业产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是以农民为社员的合作性经营组织,而是国有资本或社会资本控制的一般企业。

 

为真正建立农民分享农村产业链价值的机制,在农民收入增长与国家经济增长之间形成强有力的纽带,今后的改革应形成下述政策导向:

 

第一

要坚定地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实现小农户向家庭农场的转变。不能把小农户看作现代农业的长期基础。小农户不可能真正与合作社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由小农户构成的合作社不会是真正的合作社。要改变对合作社的理解,不能把当代农民合作社混同于改革开放前的农 业合作社。

 

第二

推进农民合作社跨行政区发展,培育跨省市的巨型合作社。相较于中国200多万个农民合作社,美国仅有几千个,欧盟内部农业发达国家的合作社也只有十余个。合作社机制必须改革,资本构成及分配关系不必拘泥于旧的合作社传统,而应大胆地吸收跨国公司的经营机制。

 

第三

探索将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由国资或私人公司转型为农民合作社。这种转型需要顾及国内相关参与者的利益以及国际贸易规则,是一项较复杂的工作。

 

 

第四

调整有关城市布局的引导政策,特别注意通过多种政策引导可能崛起的巨型合作社总部驻扎农业产区,方便农户就近从事农村和农业产业链上的各类工作。

 

 下期预告  【第十二期】党国英:关于乡村振兴的若干重大导向性问题(二)

 

 

 

以上为【和盛城乡书院】第十二期嘉宾党国英第一部分部演讲内容,如需详细了解可关注【和盛城乡书院】微信小秘书。

和盛城乡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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